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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乡镇党委政府”织密多元解纷“网”合力打造诉源治理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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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3 09:44: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静海区法院联合西翟庄镇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口前移,合力解纷,一揽子调处一百二十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于苗头、解决在诉前。

静海区西翟庄镇某村村民张某某因土地承包与本村一百二十余户村民产生纠纷,将上述村民起诉到区法院。区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当事人众多且正当秋冬农业生产关键期,如果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将造成后续系列摩擦隐患和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区法院立案庭及时将上述案件推送到诉前调解平台,由入驻诉服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当即进行调解。通过多轮工作,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调处工作陷入僵局。院党组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西翟庄镇党委、政府通报上述情况,并主动邀请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会商研判,就“快且稳”解决上述纠纷达成共识,结合案情量身制定了“法院指导、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实施”的新的调处方案。随即,静海区法院向西翟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达委派调解函,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全力开展调解工作。

在西翟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镇包村组和村“两委”,当即成立调解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快速了解纠纷起因,深入查找矛盾症结,准确掌握冲突焦点。最终经过四轮针对性联合调解,矛盾双方均同意作出让步,就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仅用一周时间即将矛盾化于初发、止于诉前,既保护了纠纷各方当事人利益,消除了群体性事件隐患,又保障了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今后,静海区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凝聚司法行政、综治、村居等各方力量形成解纷新动能,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际行动努力打造诉源治理好“枫”景。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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