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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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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4-03 14:31:08 打印 字号: | |

静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121日在静海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静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付滨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静海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司法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为建设平安静海、法治静海、美丽静海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31件,办结9874件,诉讼标的总额14.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25.7%201.86%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静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决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618件,审结583件,判处罪犯858人,同比分别上升7.85%8.16%11.57%。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依法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20件,审结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1155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美丽静海建设,依法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件。加大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审结贪污和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渎职犯罪案件814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被告人,依法适度从宽处理,共依法判处缓刑、管制以及单处罚金168人。坚持惩治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并重,共为45名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机关指派了辩护人。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法治理念,落实防范刑事案件冤假错案机制,依法对两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建设,做到宽严相济、宽严适度,注重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341件,审结5522件。审结工伤、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权纠纷案件1075件,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所有权纠纷案件595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纠纷案件1082件,促进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审结农业承包、土地赔偿等涉农案件7件,城镇房屋买卖、租赁等房地产纠纷案件94件,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560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纠纷案件102件,保障了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共受理商事案件1265件,审结1129件。高度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公正、高效审理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加工承揽、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313件。规范民间资本流通,依法保障合法债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73件。保障金融安全,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01件。利用司法手段拯救经营困难企业,积极参与钢贸市场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采取提前研判、分类评估、适时介入、集中审理、分类处置等措施,依法办理相关案件近300件。对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对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的企业,及时立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对于确实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依法引导企业破产,有序退出市场,保障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转型升级。

(四)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5件,审结39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8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10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18件,既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案件占46.15%。加大了对行政机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8件,有力促进了法治静海建设。

(五)切实强化执行工作,着力实现胜诉权益。共新收执行案件2992件,实际执行率48.57%,执结标的额4.3亿元。加强执行权的内部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案件关键节点标准,提高执结质量。加强与金融、房管、工商、车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推进“点对点”财产查询和协助执行机制建设,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全年共集中查询银行账户、房管、车辆信息12000余次,涉及案件3125件,查到被执行人存款余额1762万元。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工作标准化、信息化”专项活动,对20071月以前未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案件进行了补录,为建立信用惩戒和网上查控机制提供了基础信息。继续深化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涉民生案件447件。组织开展涉村委会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在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将230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9人次,对20人进行司法拘留。

二、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全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立足司法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规律,积极探索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促进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

(一)从推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入手,制定、完善标准化文件。在今年全市法院系统司法标准化试点工作中,我们以市高院司法标准化系列文件为蓝本,按照查遗补缺的要求,对标准化文件的内容作了适应性调整,针对我院庭审和裁判文书存在的软肋,重点予以完善和提高。严把庭审质量关,细化各类案件庭审质量标准,从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语言、庭审形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评查标准。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涉及一方当事人众多、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案件,按要求制作庭审提纲,通过庭审提纲的指导作用,有效保证审判人员在开庭前确立正确的庭审思路,贴近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严把裁判文书制作关,细化裁判文书质量标准,在文书格式、文书内容、证据运用、文书说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强化对当事人诉辩的归纳、证据和事实的认定、裁判结果与诉求的对应性、论理性等方面逐一出台了详细的评查标准,以标准化促进更高水平的规范化。各类案件当庭裁判率63.0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二)从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入手,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把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裁判文书3820篇,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庭审活动网上监控,法官办案全程留痕,共庭审直播案件6件,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裁判提供了便利条件。进一步完善司法民主机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院一审案件陪审率97.26%,同比上升7.05个百分点。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实时查询包括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合议庭组成、诉讼程序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向社会公布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依据等,共发布被执行人信息2236条。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形式,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大学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使他们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三)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坚持以监督保质量、以监督保廉洁。进一步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对评查出的过错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共评查上述案件81件。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33次、裁判文书1262份,引导法官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构建标准发布平台,审判管理办公室以发布《民商事审判动态》、《审判借鉴》、评查报告、检查通报等方式,及时发布个案研究和研讨培训中体现的需要统一理论认知、裁判尺度或实务操作的标准要求,并重点针对审判活动中不统一的司法行为,查找原因,确立相关标准要求,供全院法官参照执行。全年共发布《民商事审判动态》10期,《审判借鉴》4期,对提高审判质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立足全县工作大局,全力回应群众关切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升司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整合现有诉讼服务资源,建立起“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平台,通过本院门户网站、12368电话自动语音服务、12368人工服务电话和立案信访窗口四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判后答疑、诉讼指导、预约法官、材料收转等服务2312人次。进一步统一受理渠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处理流程,提升便民利民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行案件简繁分流,小额速裁合议庭全年审结小额诉讼案件954件,平均审理期限1.9天。努力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85.73 %,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诉累。

    (二)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首访负责制、首办责任制、执行工作专项接待制。对上访人诉求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办事,一次解决到位;对无理上访的,加强教育疏导,努力使其解开思想疙瘩,服从法院裁判。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96件,初访化解率达84%。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强化责任倒查,补强薄弱环节,注重法律释明,有效防止了越级访案件的发生。

(三)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法治静海建设。依法对子牙镇一起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对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完善与行政机关的互动协调机制,针对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个别村委会存在的农村“三资”管理混乱和公款私存、私设账户等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有关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

四、围绕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关键,坚持从严治院,提升司法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确保法院队伍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通过举行法官向宪法宣誓、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强化法官职业尊荣感,培育职业信仰。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整风的精神深入开展活动,敞开大门听意见,直面问题抓整改,坚持边查边改,健全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四风”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做到办好案件、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二)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狠抓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多渠道满足法官“充电”需求,共组织各类专题讲座6期,培训干警536人次。加强知识更新,强化对前沿法学理论、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采取为每位法官推荐和购置优秀法学书目、新司法解释汇编等措施,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增强公正司法本领。加强实践锻炼,落实新晋升法官、新招录干警深入办案一线锻炼制度和上下级法院干部交流挂职制度,多岗位培养提高综合能力素质。鼓励干警加强调查研究,我院干警关于“违反限购令购房后违约退房,定金不予退还”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为全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狠抓廉政教育不放松,组织干警观看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健全完善以“五项报告”、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任职回避、办案过程全程留痕、错案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清除隐患。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内部发现的违纪违法现象,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大会报告工作。去年11月,我院就“加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情况向县人大作了专题报告,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年共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14件。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科技强院方针,大力加强“两庭”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完成了陈官屯、大邱庄两个基层人民法庭的改建任务。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上级法院的帮助下,完成了机关11个“科技法庭”和法院指挥中心建设任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在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审判质量效率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长期困扰法院、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司法保障和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静海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以司法标准化为抓手,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构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司法标准化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指标的指引作用,促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不断完善“三大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通过一系列司法公开“组合拳”,充分展现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四是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深层次问题。按照上级部署,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改革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五是以提升三个能力为重点,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尤其是查明案件事实能力、正确适用法律能力和适当程序控制能力,为严格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努力为加快建设美丽静海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静海法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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