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会新,男,49岁,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入党,现为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2013年度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4年度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
宫会新同志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忘我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赞誉。2013年以来,他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8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案件254件,调解率达52.9%,调解案件实际执行率达100%。办案数量、质量和调撤率都名列全院第一。他审理的案件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经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8.8%。
宫会新同志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用“公平、公正、公心、公信”,自觉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他把当事人当亲人,多年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民事审判工作法。他始终恪守“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处世原则,严守法官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崇高的思想品格,维护法律的权威,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