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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对静海法院审判涉蝶贝蕾传销案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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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15 17:06:44 打印 字号: | |
  近期,静海法院公开审判“蝶贝蕾”传销组织非法拘禁犯罪案件,受到市政法委、区委、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通过依法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牛某某(女)等涉蝶贝蕾案件相关人员非法拘禁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宣判结果,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受到区主要领导的肯定,静海区政法委书记张玉刚同志对此专门做出批示:近期,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指示要求,我区就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区法院及时审理的这起案件,有力地配合了全区行动,发挥了集中治理、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静海法院严格贯彻市委、市政法委的部署,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犯罪活动,积极行动、主动配合,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合作,协调联动,依法公开审判了一批涉传销犯罪案件,为维护静海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静海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高院、区委、政法委的要求,依法审理涉及传销、污染环境等社会关注度高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为法治天津、法治静海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核稿:董学工 编辑:南绍宝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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