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海法院荣获“2015-2017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此次荣获“天津市市级文明单位”,是全院干警团结奋进、齐心协力的结果,标志着静海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据了解,此次在天津市共有688个单位荣获此称号,法院系统共有三家,静海法院就是其中之一。
三年来,静海法院持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扎扎实实夯基础,凝心聚力抓审判,审判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三年来共收案42598,结案36268,结案率近90%。以组织领导为保证,抓工作、求实效;以道德建设为旗帜,扬正气、立榜样;以执法办案为要务,惠民生、促和谐;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浓氛围、润心灵;以民主管理为支撑,强建设、求公信;以形象建设为契机,优环境、暖人心。
三年来,静海法院先后荣获2011-2015年度天津市静海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天津市普通密码工作单位、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2015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二庭荣获2016年度集体二等功、静海镇人民法庭荣获集体三等功、静海法院荣获2016年度天津法院系统三等功、2016年度天津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5-2017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等二十余项奖励。
核稿:董学工 编辑:南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