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1.4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20.2万元。具体情况: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1.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1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