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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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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22 09:38:35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内设17个职能科室其中机关科室12下属法庭5个。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6409.7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58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123 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29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612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86.7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6409.7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585.7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科目支出5783.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34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等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27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56.1万元包括办公费    30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35.5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324万元差旅费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9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6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112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35.6万元福利费30万元交通费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公用经费其他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4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项目294 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630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9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包括纪要通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2019政府性基金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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