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审理各种案件,解决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案件的纠纷。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内设22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预算单位共1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96360266.99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22331980.71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6555248.00 元,占 79.45 %;上级补助收入 0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5629597.60 元,占 5.84%。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96360266.99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22331980.71元,其中:基本支出67630312.19 元,占 70.18 %;项目支出 11577422.01元,占 12.01%;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72270878.84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8552063.3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65197256.40元,其中:“行政运行”59308266.35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7294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案件审判”4873936.05元,主要用于审判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审判辅助人员劳务费。“两庭建设”362492元,主要用于:基层法庭升级改造, “其他法院支出”155268.00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942759.0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42759.0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30863.35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42863.3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188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66537156.79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4019149.7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4892537.77元,其中:“基本工资”7646912.00元,主要用于统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3890905.13元, 主要用于统发工资中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42759.0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13926448.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72289.00元,主要用于: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和绩效补贴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5186.33元,其中:“办公费”1773079.13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咨询费”141098.00元,主要用于审计费用。 “电费”1542156.57元, “物业管理费”2354899.75元, “差旅费”301500.00元, “劳务费”1121437.9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费”434291.30元,主要用于人员体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544.63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和维修,“其他交通费用”1623070.00元,主要用于人员上下班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004.87元,其中:“离休费”134412.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退休费”333711.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 “生活补助”47211元,主要用于遗属费。
4、资本性支出269427.82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29102.00元,主要用于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40325.82元,主要用新车上牌等费用。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084614.15元,比2017年增加5989205.07元,增长117.4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物业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资本性支出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555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100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45489.00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金额 5530000.00 元。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 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