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11月3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李金松、马俊玲、边光杰、郑书晴、马丽丽、马格、田仲会、杨美秀、张宾兰、任思衡、牛洪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注:如需参加旁听,请提前两日与法院联系。
联系人:陈法官 022-68627009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31日
书记员:常泽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