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12月7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曹雪梅、夏静、姚巧、曹雪燕、张东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注:如需参加旁听,请提前一日与法院联系。
联系人:陈法官 022-6862700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常泽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