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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委托书参加诉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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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4 10:07: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静海镇法庭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依法对隐瞒继承人去世并伪造死者授权委托书的当事人王某发出罚款决定书,对其妨害司法活动、恶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的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其诉讼代理人所属辖区司法部门下达了司法建议书。

2023年2月22日,我院受理一起王某某起诉某养老院健康权纠纷的案件2023年2月25日,王某某去世,王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林某某以及王某某的继承人王某对法院隐瞒此情形,由王某伪造王某某的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3月17日参加庭审,并申请对死者王某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进行鉴定。2023年5月11日,在法庭的再三追问下,王某某的诉讼代理人以及王某某的继承人承认王某某死亡的事实,但称王某某是在庭审后死亡2023年7月11日,王某才在法庭的询问笔录中承认王某某于2月25日死亡,授权委托书是由王某伪造签字并捺手印。

本案中,王某隐瞒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伪造授权委托书参加诉讼,其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严重干扰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鉴于王某对此有具结悔过的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静海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王某某的诉讼代理人的行为,法院也对其所属辖区司法部门下达了司法建议书。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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