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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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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5 09:09:31 打印 字号: | |


 

2024)津0118执悬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方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津0118执5556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东方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9栋21A-J(A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22614

法定代表人:翁翕  

执行标的:本金13245186.26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滞纳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悬赏事项: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并协助本院取得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经查实,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以及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不予发放。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

举报联系电话:022-68627179  王法官

                  022-68627053  靳法官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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