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一起持续两年的工伤争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原告苏某两年前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挤压伤,左外踝骨折,后经静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6个月。然而被告公司始终未履行赔偿责任,苏某历经两年维权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现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企业要承担应负的责任,积极向劳动者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注销公司不仅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反而会造成更多不良影响。”本案中,被告公司最初抱有侥幸心理,不肯配合案件审理,甚至想通过注销公司以逃避赔偿责任。承办法官一方面与被告展开多轮沟通,深入细致进行释法明理,使其认识到工伤赔偿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的激动情绪,并帮助其理顺诉讼手续。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当庭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3.5万元。
下一步,静海法院将始终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温度,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