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建民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全顺防腐保温钢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3)津0118执1400号】,因被执行人天津市全顺防腐保温钢管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张建民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助社会之力,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天津市全顺防腐保温钢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爱功,职务:经理
住所地: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安庄子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97255720E。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天津市全顺防腐保温钢管有限公司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计算方式:(一)凡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车牌号为津FB8665车辆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2000元。注:2016款白色丰田奥德赛,车牌号码津FB8665。
(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线索)静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悬赏执行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22-68627011 沈法官
特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